第一百零三章 拜访欧阳家-《捡了只爱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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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是只站着与她下巴齐平的萨摩耶。雪白的毛茂密蓬松,完全就是个自带阳光,治愈力超级强的小天使。

    此刻他圆溜溜、晶亮的眼睛打量着夏瑶,吐着舌头,尾巴晃得十分欢快。

    “汤圆!说了不许乱冲!”秦蔚然匆匆忙忙出来。

    刚才她门一开,汤圆就以光速冲了出去,头一回对叶之清的命令充耳不闻。

    他可是叶之清亲手抱回来的,一直对叶之清言听计从,也最黏叶之清。欧阳正锋挺喜欢他的,可是汤圆好像更喜欢欧阳洵,虽然他不常回家。

    “你养的东西都不太喜欢我。”有次欧阳正锋向叶之清“告状”。

    她养的东西……暗指欧阳洵和汤圆?叶之清觉得好笑。

    “我太喜欢你了,我养的都嫉妒你。”

    欧阳正锋瞬间被哄开心。

    叶之清就是因为体会不到“来自孩子的温暖”,所以选择养狗。

    别的家长围着孩子忙得够呛,生活学习情感,顾及方方面面,欧阳洵却什么都不用她操心。

    多少家长都羡慕叶之清,有个好学又聪明,自控能力自理能力都一流的儿子,其实叶之清羡慕他们,能与孩子这么亲近。

    汤圆对陌生人可凶了,龇牙咧嘴吼叫个不停的那种,叶之清生怕夏瑶受惊吓,慌忙冲出来,没想到却是如此有爱的场景。

    汤圆居然不先去抱欧阳洵,直接扑到夏瑶怀里。

    这么机灵?认出欧阳家的儿媳妇了?

    叶之清自个儿偷笑,从冰箱拿出一块牛肉解冻——今天赏汤圆的。

    夏瑶和欧阳洵来到客厅,还未落座,门再次被打开,是欧阳正锋回来了。

    夏瑶连忙整理一下衣服,正对欧阳正锋鞠躬示意:“叔叔您好,我是欧阳洵的女朋友,夏瑶。”

    欧阳洵除去眉眼有点像叶之清,大部分像他爸爸——清冷、凌厉,面部线条鲜明,鼻梁和下颚线部分有几分锋利。

    和欧阳洵给人的感觉一样,欧阳正锋看着也是不好接近的类型。

    但是他对夏瑶露出一个友好的微笑:“你好。别一直站着,坐吧。”

    夏瑶一坐下,汤圆又屁颠屁颠跑过来,将前爪搭在她腿上,前半身重量都压在上面,舒服得微微闭眼。

    夏瑶今天穿的是略显正式的英伦风衣式连衣裙,长度到膝盖,坐着会露出一截大腿。

    欧阳洵检查她腿部皮肤,再拎起汤圆的爪子看了看:“有没有被划到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夏瑶摇头,抱着汤圆给他顺毛。

    干净的狗狗最讨人喜欢了,手感还特别好。

    欧阳正锋看到汤圆和夏瑶如此亲密,有几分意外。

    对陌生人这么友好,第一次见。

    对每年正月里来走访的亲戚,汤圆都式充满敌意目露凶光,没想到第一次见夏瑶就这么喜欢她。

    这么关心别人的欧阳洵,欧阳正锋也是第一次见。

    有没有被划到?若不是自己女朋友,汤圆将她咬了他都不会问一句吧。每次汤圆对访客都是要咬上去的气势,从不见欧阳洵劝一句。

    欧阳正锋听叶之清说了许多关于夏瑶的。

    第一次知道夏瑶,他只是看重她的成绩。自己呕心沥血培养的儿子大学都没好好上一直是他的心结。夏瑶一个女孩子能够考上加州理工计算机系,而且叶之清说她绩点很高,在学校有给教授做兼职。欧阳正锋在学习这一块就满意地打上了勾勾。

    叶之清从美国回来后一直吹着枕边风:漂亮,有礼貌,有气质,有涵养,还有一点,特别特别喜欢欧阳洵,早就就是欧阳洵的粉丝了。

    除了最后一点,欧阳正锋都满意。不过他也一直抱着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态度。

    今天见到,他发现叶之清说的一点不错,对夏瑶的称赞是没有一点夸张。

    女孩子亭亭玉立落落大方。至于颜值,在欧阳正锋眼中没有人能跟叶之清相比。不过在他见过的所有女性中,夏瑶的整体形象分是低于叶之清但最接近叶之清的。

    叶之清100,夏瑶那就差不多97、9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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